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对城市更新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将城市更新行动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韧性,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意见》围绕城市更新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改造老旧房屋: 加固或拆除重建危险住房,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整治老旧小区: 更新老化管线,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停车、充电等配套设施,提升居住环境。
建设完整社区: 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构建便民生活圈,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改造老旧街区等: 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城中村等功能提升和改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完善城市功能: 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普惠托育、养老服务供给。
升级基础设施: 改造提升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修复生态系统: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塑造,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加强城市安全: 强化城市风险排查,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加快管网改造,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供水提标,强化污水处理改造,统筹防洪排涝,构建联排联调体系,推进新型基建,实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意见》特别强调了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建设的重要性,明确了以下几项重点任务:
强化风险排查,统筹地下空间开发: 全面排查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综合利用。
加快管网改造,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完善建设运维长效管理制度。
推动供水提标,强化污水处理改造: 推动城市供水设施改造提标,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加快建立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运维机制。
统筹防洪排涝,构建联排联调体系: 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构建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新型基建,实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支撑保障措施:
健全实施机制: 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制度。
完善用地政策: 保障用地需求,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转换,盘活存量低效用地。
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健全投融资方式: 加大财政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建立可持续模式: 发挥街道社区作用,调动居民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健全专家咨询制度。
健全法规标准: 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完善技术标准,加强科技创新。
《意见》的出台,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了方向指引。通过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将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