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部分2025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共计288亿元,覆盖全国31个省份、新疆建设兵团及5个计划单列市。
具体来看,河北省获得最大份额,达30.61亿元;四川省分配到17.53亿元;湖南省获17.33亿元;黑龙江省得17.21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则获得15.96亿元。
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有关水利建设和改革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